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

就是关系很好的两家人都怀孕了,当父亲的就承诺生下的孩子如果是一男一女长大就结婚。如果是同一性别的就结拜兄弟或是姐妹。表明两家的关系铁,非同一般。
编辑摘要
编辑信息模块
名称:指腹为婚 拼音:指腹为婚 ( zhǐ fù wéi hūn )
出处:出 处 《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释义:解 释 双方家长将腹中胎儿结为婚姻
用法:褒义 谓语 结构:联合式
例句:示 例 刘心武《钟鼓楼》:“冯婉珠并不知道荀磊和杏儿‘~’的事。”



指腹为婚 - 概述
指腹为婚 ( zhǐ fù wéi hūn )

解 释 双方家长将腹中胎儿结为婚姻

出 处 《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用 法 紧缩式;作谓语、定语;指家长包揽婚姻

示 例 刘心武《钟鼓楼》:“冯婉珠并不知道荀磊和杏儿‘~’的事。”

近义词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英 文 parental betrothal <the two (the boy and the girl) had been engaged to each other before they were born>
指腹为婚 - 详述
旧时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即双方家长,于孩子尚未出身之时,即约定为婚姻。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统治者时或禁止,但无实际效用。

《魏书.王宝兴传》:“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与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元史.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元关汉卿《绯衣梦》第一折:“俺两家指腹成亲,后来我家生了个女儿,唤做国香,今年十七岁;他家得了个小厮,唤做庆安,他如今穷了也。”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衢州傅翁》:“汝在孕时,与某氏指腹为婚,今其女长成,当为汝娶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