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羅漢腳(台語:羅漢跤仔 / Lô-hàn-kha-á)本指台灣清治時期,無宅無妻,不士不農,不工不商,不負載道路的台灣男性遊民,後來常被引申為沒有結婚的中年男子。

羅漢腳

羅漢腳
台語表記?
全漢羅漢跤仔
漢羅羅漢kha-á
全羅Lô-hàn-kha-á
羅漢腳台語羅漢跤仔 / Lô-hàn-kha-á)本指台灣清治時期,無宅無妻,不士不農,不工不商,不負載道路的台灣男性遊民,後來常被引申為沒有結婚的中年男子。

簡介

台灣典型廟宇走廊,兩側多彩繪十八羅漢圖,遊民大多倚靠羅漢圖腳部底牆,遮風遮雨瞌睡嬉鬧。
另說則是遊民窮困、鞋靴破爛,往往穿破鞋,甚至打赤腳,一如佛教的苦行頭陀羅漢一般,而被戲稱為「羅漢腳」。
台灣清領初期,對於移民台灣的限制十分嚴格。1684年設置台灣縣後發布渡台禁令移民台灣首要條件,就是需由台廈道台灣海防同知審驗與批准。再來就是渡台者不准攜帶家眷,也不許廣東省籍人士渡台,導致台灣人口客家人較少。
由於禁令,自此之後將近一個世紀之間,新移民不得攜眷,使得女性奇缺,也因此,無法娶妻的「遊民」充斥,這些遊民即為俗稱的「羅漢腳」。
據《噶瑪蘭廳志》記載:「台灣一種無宅無妻子,不士不農,不工不賣,不負載道路,俗指謂羅漢腳。嫖賭摸竊,械鬥樹旗,靡所不為。曷言乎羅漢腳也?謂其單身遊食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褲不全,赤腳終生也。」。即衍生成現代所謂的「流氓」。


◎ 蕭泰雄
羅漢腳 指的是台灣清治時期, 偷渡來台的漢人 。
(後來 日本領有台灣初期,均發給乞討執照的羅漢腳)。
— 翻攝自日文臺灣文化志。
看到這張圖就好像聽到「 酒矸仔通賣嘸 」的歌聲響起。
應該是當時的低級外省人吧
漢文人虛構的唐山公
據研究近代公共衛生之學者認為,
1897年5月8日6400人內渡人口,
是因日本剛接收台灣時,
台南 發生嚴重之鼠疫病 (俗稱黑死病) ,
是中國之船舶帶進來的,
日本政府強制將6400中國人遣返中國。
但另外的看法應該是日本政府將
單身《羅漢腳》漢人與鼠疫病患
一起強制遣返中國
羅漢腳(唐山公)就是偷渡來台的單身光棍支那人「乞丐」的稱呼。
在旗山天后宮(旗山人稱為『媽祖廟』)
的左廂前外璧勘鑲有一塊136×72公分的石碑,
石碑之碑名被稱為《奉憲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
羅漢腳(唐山公)就是
偷渡來台的單身光棍支那人「乞丐」的台灣人對其稱呼,
此輩流丐是有組織的支那偷渡流浪漢遊手好閒、
聚賭集蕩、
專幹鼠竊狗偷之惡行。
這塊石碑立於公元一八一七(嘉慶二十二年)居民出錢打造,
用來警示禁止惡丐羅漢腳(唐山公)
普遍使用「藉屍勒索」方法
來藉屍體四處勒索敲詐本地商家員外有錢的台灣人。
這裡的惡丐更與不肖支那滿清官吏差保串通,
若需索不滿意,
則陷台灣原住居民入罪,真是可惡至極。
立碑以示警惕支那偷渡羅漢腳(唐山公) 惡丐
的記載與遺存碑文很多,
可見當時羅漢腳(唐山公) 惡丐
藉屍體四處勒索敲詐台灣人非常普遍。
但是立碑都無法令支那羅漢腳土匪們收斂,
這個情況直到日治時代,
日軍全力清剿,
社會才趨於安定。
下列為存留的嚴禁羅漢腳惡習記錄:
●台南市南區碑林《恩憲鄒大老爺告示》立於公元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鄒大老爺臺灣知府。
●燕巢《援剿右神元宮奉禁惡丐逆擾碑示》立於公元1774年(乾隆三十九年)。
●旗山福德祠《奉憲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立於公元1779年(乾隆四十四年)。
●雲林虎尾德興宮《嚴禁奸保蠹差藉屍圖詐碑》立於公元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
當時於諸羅縣南北各設一座,北邊的在此,南邊的則立於水上鄉上天宮。
●雲林水上鄉上天宮《嚴禁奸保蠹差藉屍圖詐碑》立於公元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
當時於諸羅縣南北各設一座,南邊的在此,北邊的則立於虎尾德興宮。
●旗山天后宮《奉憲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立於公元1817年(嘉慶二十二年)。
下圖 旗山天后宮《奉憲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
請仔細看 是不是「乞丐」
旗山天后宮《奉憲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 碑文
參考來源:潘智仁的FACEBOOK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