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陳鼎 (弘治進士) 陳鼎 (永樂進士)

陳鼎 (弘治進士)[編輯]

陳鼎,字大器,一字文相山東都指揮使司登州衛(今山東省蓬萊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其高祖為陳廸
其高祖陳廸曾任禮部尚書,後因靖難之役不屈而亡,其子孫戍邊登州衛,遂改籍。弘治十八年,陳鼎中進士三甲第一百一十名。正德四年,授禮科給事中。當時河南官員廖堂為福建人,其弟廖鵬之子廖鎧冒籍,考中河南鄉試舉人。當時時議沸騰,但都畏懼廖堂而不敢舉報。而陳鼎獨自上書揭發此事,廖鎧被除名,引起廖堂、廖鵬嫉恨。當時恰逢流寇四起,陳鼎上書陳述抗盜計策。廖堂派人摘其片語以激怒皇帝,後陳鼎下獄。廖堂並稱其囤積物資、疑有侵盜。恰逢尚書楊一清救之,陳鼎被釋為民。明世宗即位後,恢復其職位,隨後升任河南參議,陳鼎在任上督兵誅殺馬隆等叛亂。後改為陝西副使,擢浙江按察使。後召為應天府府尹,未任而卒[1]

參考文獻

[編輯]^ 明史》(卷188):「陳鼎,字大器,其先宣城人。高祖尚書迪,死惠帝之難,子孫戍登州衛,遂占籍焉。鼎舉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四年授禮科試給事中。鎮守河南中官廖堂,福建人也,弟鵬之子鎧冒籍中河南鄉試。物議沸騰,畏堂莫敢與難。鼎上章發其事,鎧遂除名,堂、鵬大恨。會流寇起,鼎陳弭盜機宜。堂囑權倖摘其語激帝怒,下詔獄掠治。謂鼎前籍平江伯貲產,附劉瑾增估物價,疑有侵盜。尚書楊一清救之,乃釋為民。世宗立,復故官,遷河南參議。妖人馬隆等為亂,鼎督兵誅之。改陝西副使,擢浙江按察使,廉介正直,不通私謁。召為應天府尹,未任卒。 


陳鼎 (永樂進士)[編輯]

陳鼎(?-1438年),字重器廣東承宣布政使司肇慶府新興縣(今廣東省新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永樂十三年,登進士,授山西道監察御史。宣德五年,登江西建昌府知府。宣德十年,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正統元年,升刑部右侍郎[2]。次年去世[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實錄:英宗實錄 ,7卷
  2. ^ 明實錄:英宗實錄 ,37卷
  3. ^ 國朝獻徵錄》(卷46):刑部右侍郎陳鼎:陳鼎字重器廣東新興縣人舉進士為監察御史廵按江西有聲擢建昌知府賜璽書獎論馳傳赴任建昌有王府官校恃威羣行市井掠財傷人鼎擒捕正之以法由是歛跡尋薦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未幾改刑部右侍郎正統二年十二月以疾卒遣官葬祭鼎持巳廉蒞事慎雖居顯職而淡泊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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