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 星期一

管子之七

立 政 九 敗 解 第 六 十 五
  人君唯毋聽寢兵,則群臣賓客莫敢言兵,然則內之不知國之治亂,外之不知諸侯強弱,如是,則城郭毀壞,莫之築補,甲獘兵彫,莫之修繕。如是,則守圉之備毀矣。遼遠之地謀,邊竟之士修,百姓無圉敵之心;故曰:「寢兵之說勝,則險阻不守。」

  人君唯毋聽兼愛之說,則視天下之民如其民,視國如吾國,如是,則無并兼攘奪之心,無覆軍敗將之事然則射御勇力之士不厚祿,覆軍殺將之臣不貴爵,如是,則射御勇力之士出在外矣,我能毋攻人可也,不能令人毋攻我,被求地而予之,非吾所欲也,不予而與戰,必不勝也。被以教士,我以敺眾,彼以良將,我以無能,其敗必覆軍殺將,故曰:「兼愛之說勝,則士卒不戰。」

  人君唯無好全生,則群臣皆全其生,而生又養生,養何也?曰:

  「滋味也,聲色也」,然後為養生,然則從欲妄行,男女無別,反於禽獸,然則禮義廉恥不立,人君無以自守也,故曰:「全生之說勝,則廉恥不立。」

  人君唯無聽私議自貴,則民退靜隱伏,窟穴就山,非世閒上,輕爵祿而賤有司,然則令不行,禁不止,故曰:「私議自貴之說勝,則上令不行。」

  人君唯無好金玉貨財,必欲得其所好,然則必有以易之,所以易之者何也?大官尊位;不然,則尊爵重祿也,如是,則不肖者在上位矣。然則賢者不為下,智者不為謀,信者不為約,勇者不為死,如是,則敺國而捐之也;故曰:「金玉貨財之說勝,則爵服下流。」

  人君唯毋聽群徒比周,則群臣朋黨,蔽美揚惡,然則國之情偽不見於上,如是,則朋黨者處前,寡黨者處後;夫朋黨者處前,賢不肖不分,則爭奪之亂起,而君在危殆之中矣;故曰:「群徒比周之說勝,則賢不肖不分。」

  人君唯毋聽觀樂玩好,則敗,凡觀樂者,宮室臺池,珠玉聲樂也;此皆費財盡力,傷國之道也,而以此事君者,皆姦人也,而人君聽之,焉得毋敗?然則府倉虛,蓄積竭;且姦人在上,則壅遏賢者而不進也,然則國適有患,則優倡侏儒起而議國事矣,是敺國而捐之也;故曰:「觀樂玩好之說勝,則姦人在上位。」

  人君唯毋聽請謁任譽,則群臣皆相為請,然則請謁得於上,黨與成於鄉,如是,則貨財行於國,法制毀於官,群臣務佼而求用,然則無爵而貴,無祿而富;故曰:「請謁任譽之說勝,則繩墨不正。」

  人君唯無聽諂諛飾過之言,則敗,奚以知其然也?夫諂臣者,常使其主不悔其過,不更其失者也。故主惑而不自知也,如是,則謀臣死而諂臣尊矣,故曰:「諂讒飾過之說勝,則巧佞者用。」
版 法 解 第 六 十 六
  版法者,法天地之位,象四時之行,以治天下。四時之行,有寒有暑,聖人法之,故有文有武。天地之位,有前有後,有左有右,聖人法之,以建經紀。春生於左,秋殺於右,夏長於前,冬藏於後。生長之事,文也;收藏之事,武也;是故文事在左,武事在右,聖人法之。以行法令,以治事理。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操持不正,則聽治不公;聽治不公,則治不盡理。事不盡應;治不盡理,則疏遠微賤者無所告●,事不盡應,則功利不盡舉;功利不盡舉,則國貧疏遠。微賤者無所告●則下饒;故曰:「凡將立事,正彼天植」;天植者,心也;天植正,則不私近親,不孽疏遠;不私近親,不孽疏遠,則無遺利,無隱治;無遺利,無隱治,則事無不舉,物無遺者。欲見天心,明以風雨,故曰:「風雨無違,遠近高下,各得其嗣。」

  萬物尊天,而貴風雨,所以尊天者,為其莫不受命焉也。所以貴風雨者,為其莫不待風而動,待雨而濡也,若使萬物釋天而更有所受命,釋風而更有所仰動,釋雨而更有所仰濡,則無為尊天而貴風雨矣;今人君之所尊安者,為其威立而令行也;其所以能立威行令者,為其威利之操莫不在君也;若使威利之操不專在君,而有所分散,則君日益輕,而威利日衰,侵暴之道也。故曰:「三經既飭,君乃有國。」

  乘夏方長,審治刑賞,必明經紀。陳義設法,斷事以理。虛氣平心,乃去怒喜。若倍法棄令,而行怒喜,禍亂乃生,上位乃殆;故曰:「喜無以賞,怒無以殺;喜以賞,怒以殺,怨乃起,令乃廢。驟令而不行,民心乃外;外之有徒,禍乃始牙。眾之所忿,寡不能圖。」

  冬既閉藏,百事盡止,往事畢登,來事未起。方冬無事,慎觀終始,審察事理。事有先易而後難者,有始不足見而終不可及者,此常利之所以不舉,事之所以困者也。事之先易者,人輕行之;人輕行之,則必困難成之事。始不足見者,人輕棄之,人輕棄之,則必失不可及之功。夫數困難成之事,而時失不可及之功,衰耗之道也。是故,明君審察事理,慎觀終始,為必知其所成,成必知其所用,用必知其所利害;為而不知所成,成而不知所用,用而不知所利害,謂之妄舉;妄舉者,其事不成,其功不立;故曰:「舉所美,必觀其所終。廢所惡,必計其所窮。」

  凡人君者,欲民之有禮義也;夫民無禮義,則上下亂而貴賤爭;故曰:「慶勉敦敬以顯之,富祿有功以勸之,爵貴有名以休之。」

  凡人君者,欲眾之親上鄉意也,欲其從事之勝任也,而眾者不愛,則不親;不親,則不明。不教順,則不鄉意;是故明君兼愛以親之,明教順以道之,便其勢,利其備,愛其力,而勿奪其時以利之;如此,則眾親上鄉意,從事勝任矣;故曰:「兼愛無遺」,是謂君心必先順教,萬民鄉風。旦暮利之,眾乃勝任。治之本二:一曰人,二曰事,人欲必用,事欲必工。人有逆順,事有稱量。人心逆,則人不用。事失稱量,則事不工。事不工則傷,人不用則怨;故曰:「取人以己,成事以質。」成事以質者,用稱量也。取人以己者,度恕而行也。度恕者,度之於己也。己之所不安,勿施於人;故曰:審用財,慎施報,察稱量。故用財不可以嗇,用力不可以苦,用財嗇則費,用力苦則勞矣。奚以知其然也?用力苦則事不工,事不工而數復之,故曰勞矣。用財嗇則不當人心,不當人心則怨起,用財而生怨,故曰:「費怨起而不復反,眾勞而不得息,則必有崩阤堵壞之心,故曰:「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施報不得,禍乃始昌。禍昌而不悟,民乃自圖。」

  凡國無法,則眾不知所為。無度,則事無機。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則治辟,治辟則國亂;故曰:「正法直度,罪殺不赦。殺僇必信,民畏而懼。武威既明,令不再行。」

  凡民者莫不惡罰而畏罪,是以人君嚴教以示之,明刑罰以致之;故曰:「頓卒怠倦以辱之,罰罪有過以懲之,殺僇犯禁以振之。」

  治國有三器,亂國有六攻,明君能勝六攻而立三器,則國治,不肖之君不能勝六攻而立三器,故國不治。三器者何也?曰:「號令也、斧鉞也、祿賞也。」六攻者何也?親也、貴也、貨也、色也、巧佞也、玩好也。三器之用何也?曰:「非號令無以使下,非斧鉞無以畏眾,非祿賞無以勸民。」六攻之敗何也?曰:「雖不聽而可以得存,雖犯禁而可以得免,雖無功而可以得富;夫國有不聽而可以得存者,則號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則斧鉞不足以畏眾。有無功而可以得富者,則祿賞不足以勸民;號令不足以使下,斧鉞不足以畏眾,祿賞不足以勸民,則人君無以自守也;然則明君柰何?明君不為六者變更號令,不為六者疑錯斧鉞,不為六者益損祿賞;故曰:「植固而不動,倚邪乃恐。倚革邪化,令往民移。」

  凡人君者,覆載萬民而兼有之,燭臨萬族而事使之;是故以天地日月四時為主為質,以治天下。天覆而無外也。其德無所不在;地載而無棄也,安固而不動;故莫不生殖,聖人法之,以覆載萬民,故莫不得其職性,得其職性;則莫不為用;故曰:「法天合德,象地無親。」日月之明無私,故莫不得光,聖人法之,以燭萬民,故能審察,則無遺善。無隱姦。無遺善,無隱姦,則刑賞信必;刑賞信必,則善勸而姦止;故曰:「參於日月四時之行,信必而著明,聖人法之,以事萬民,故不失時功,故曰:「伍於四時」。凡眾者,愛之則親,利之則至,是故明君設利以致之,明愛以親之;徒利而不愛,則眾至而不親;徒愛而不利,則眾親而不至;愛施俱行,則說君臣,說朋友、說兄弟、說父子、愛施所設,四固不能守;故曰:「說在愛施。」

  凡君所以有眾者,愛施之德也愛有所移,利有所并,則不能盡有;故曰:「有眾在廢私。」

  愛施之德,雖行而無私,內行不修,則不能朝遠方之君;是故正君臣上下之義,飾父子兄弟夫妻之義,飾男女之別,別疏數之差,使君德臣忠,父慈子孝,兄愛弟敬,禮義章明,如此,則近者親之,遠者歸之,故曰:「召遠在修近。」  閉禍在除怨。非有怨乃除之,所事之地常無怨也。凡禍亂之所生,生於怨咎,怨咎所生,生於非理,是以明君之事眾也必經,使之必道,施報必當,出言必得,刑罰必理,如此,則眾無鬱怨之心,無憾恨之意。如此,則禍亂不生,上位不殆,故曰:「閉禍在除怨也。」

  凡人君所以尊安者,賢佐也;佐賢,則君尊國安民治;無佐,則君卑國危民亂;故曰:備長存乎任賢,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惡害,是故與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謀之。天下所謀,雖立必隳。天下所持,雖高不危。故曰:「安高在乎同利。」  凡所謂能以所不利利人者,舜是也;舜耕歷山,陶河濱,漁雷澤,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舉利之。此所謂能以所不利利人者也。

  所謂能以所不有予人者,武王是也;武王伐紂,士卒往者,人有書社,入殷之日,決鉅橋之粟,散鹿臺之錢,殷民大說,此所謂能以所不有予人者也。

  桓公謂管子曰:「今子教寡人法天合德,合德長久,合德而兼覆之,則萬物受命。象地無親,無親安固,無親而兼載之,則諸生皆殖。參於日月無私,葆光無私,而兼照之,則美惡不隱,然則君子之為身無好無惡然已乎?」管子對曰:「不然,夫學者所以自化,所以自撫,故君子惡稱人之惡,惡不忠而怨妒,惡不公議而名當稱,惡不位下而位上,惡不親外而內放,此五者,君子之所恐行,而小人之所以亡,況人君乎?」
明 法 解 第 六 十 七
  明主者,明於術數而不可欺也,審於法禁而不可犯也,察於分職而不可亂也;故群臣不敢行其私,貴臣不得蔽其賤,近者不得塞其遠,孤寡老弱不失其所職,境內明辨而不相踰越,此之謂治國;故明法曰:「所謂治國者,主道明也。」

  明主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術者,下之所以侵上亂主也,故法廢而私行,則人主孤特而獨立,人臣群黨而成朋;如此,則主弱而臣強,此之謂亂國;故明法曰:「所謂亂國者,臣術勝也。」

  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勢,則群臣不敢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以愛主也,以畏主之威勢也;百姓之爭用,非以愛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勝之數,以治必用之民;處必尊之勢,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故明法曰:「尊君卑臣,非計親也,以勢勝也。」

  明主之治也,縣爵祿以勸其民;民有利於上,故主有以使之;立刑罰以威其下,下有畏於上,故主有以牧之;故無爵祿則主無以勸民;無刑罰則主無以威眾;故人臣之行理奉命者,非以愛主也,且以就利而避害也。百官之奉法無姦者,非以愛主也,欲以受爵祿而避刑罰也;故明法曰:「百官論職,非惠也,刑罰必也。」

  人主者,擅生殺,處威勢,操令行禁止之柄,以御其群臣,此主道也。人臣者,處卑賤,奉主令,守本任,治分職,此臣道也;故主行臣道則亂,臣行主道則危,故上下無分,君臣共道,亂之本也,故明法曰:「君臣共道則亂。」

  人臣之所以畏恐而謹事主者,以欲生而惡死也;使人不欲生,不惡死,則不可得而制也;夫生殺之柄專在大臣,而主不危者,未嘗有也;故治亂不以法斷而決於重臣,生殺之柄不制於主而在群下,此寄生之主也;故人主專以其威勢予人,則必有劫殺之患;專以其法制予人,則必有亂亡之禍;如此者,亡主之道也。故明法曰:「專授則失。」

  凡為主而不得行其令,廢法而恣群臣,威嚴已廢,權勢已奪,令不得出,群臣弗為用,百姓弗為使,竟內之眾不制,則國非其國,而民非其民,如此者,滅主之道也,故明法曰:「令本不出謂之滅。」

  明主之道,卑賤不待尊貴而見,大臣不因左右而進,百官條通,群臣顯見。有罰者,主見其罪。有賞者,主知其功。見知不悖,賞罰不差,有不蔽之術,故無壅遏之患;亂主則不然,法令不得至於民,疏遠鬲閉,而不得聞,如此者,壅遏之道也,故明法曰:「令出而留,謂之壅。」  人臣之所以乘而為姦者,擅主也;臣有擅主者,則主令不得行,而下情不上通,人臣之力,能鬲君臣之閒而使美惡之情不揚,聞禍福之事不通徹,人主迷惑而無從悟,如此者,塞主之道也;故明法曰:「下情不上通,謂之塞。」

  明主者,兼聽獨斷,多其門戶;群臣之道,下得明上,賤得言貴,故姦人不敢欺;亂主則不然,聽無術數,斷事不以參伍,故無能之士上通,邪枉之臣專國,主明蔽而聰塞,忠臣之欲謀諫者不得進,如此者,侵主之道也;故明法曰:「下情上而道止。謂之侵。」

  人主之治國也,莫不有法令;賞罰具,故其法令明,而賞罰之所立者當,則主尊顯而姦不生;其法令逆,而賞罰之所立者不當,則群臣立私而壅塞之,朋黨而劫殺之;故明法曰:「滅塞侵壅之所生,從法之不立也。」

  法度者,主之所以制天下而禁姦邪也,所以牧領海內而奉宗廟也。私意者,所以生亂長姦而害公正也,所以壅蔽失正而危亡也;故法度行則國治,私意行則國亂。明主雖心之所愛,而無功者不賞也;雖心之所憎,而無罪者弗罰也;案法式而驗得失,非法度不留意焉;故明法曰:「先王之治國也,不淫意於法之外。」

  明主之治國也,案其當宜,行其正理,故其當賞者,群臣不得辭也。其當罰者,群臣不敢避也。夫賞功誅罪,所以為天下致利除害也。草茅弗去,則害禾穀。盜賊弗誅,則傷良民。夫舍公法而行私惠,則是利姦邪而長暴亂也。行私惠而賞無功,則是使民偷幸而望於上也。行私惠而赦有罪,則是使民輕上而易為非也。夫舍公法,用私惠,明主不為也;故明法曰:「不為惠於法之內」。

  凡人主莫不欲其民之用也,使民用者,必法立而令行也;故治國使眾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故貧者非不欲奪富者財也,然而不敢者,法不使也。強者非不能暴弱也,然而不敢者,畏法誅也;故百官之事,案之以法,則姦不生。暴慢之人,誅之以刑,則禍不起。群臣並進,筴之以數,則私無所立;故明法曰:「動無非法者,所以禁過而外私也。」

  人主之所以制臣下者,威勢也;故威勢在下,則主制於臣。威勢在上,則臣制於主;夫蔽主者,非塞其門,守其戶也,然而令不行,禁不止,所欲不得者,失其威勢也;故威勢獨在於主,則群臣畏敬。

  法政獨出於主,則天下服德;故威勢分於臣,則令不行。法政出於臣,則民不聽;故明主之治天下也,威勢獨在於主,而不與臣共,法政獨制於主,而不從臣出;故明法曰:「威不二錯,政不二門。」

  明主者,一度量,立表儀,而堅守之,故令下而民從。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吏者,民之所懸命也;故明主之治也,當於法者賞之,違於法者誅之,故以法誅罪,則民就死而不怨。以法量功,則民受賞而無德也,此以法舉錯之功也;故明法曰:「以法治國,則舉錯而已。」

  明主者,有法度之制,故群臣皆出於方正之治,而不敢為姦;百姓知主之從事於法也,故吏之所使者有法,則民從之;無法,則止;民以法與吏相距,下以法與上從事,故軸偽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妒之人不得用其賊心,讒諛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為非;故明法曰:「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軸偽。」

  權衡者,所以起輕重之數也,然而人不事者,非心惡利也,權不能為之多少其數,而衡不能為之輕重其量也;人知事權衡之無益,故不事也;故明主在上位,則官不得枉法,吏不得為私,民知事吏之無益,故財貨不行於吏,權衡平正而待物,故姦軸之人不得行其私;故明法曰:「有權衡之稱者。不可以欺輕重。」

  尺寸尋丈者,所以得長短之情也,故以尺寸量短長,則萬舉而萬不失矣;是故尺寸之度,雖富貴眾強,不為益長;雖貧賤卑辱,不為損短,公平而無所偏,故姦軸之人不能誤也;故明法曰:「有尋丈之數者,不可差以長短。」

  國之所以亂者,廢事情而任非譽也,故明主之聽也,言者責之以其實,譽人者試之以其官,言而無實者誅,吏而亂官者誅,是故虛言不敢進;不肖者不敢受官。亂主則不然,聽言而不督其實,故群臣以虛譽進其黨,任官而不責其功,故愚污之吏在庭;如此,則群臣相推以美名,相假以功伐,務多其佼,而不為主用,故明法曰:「主釋法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矣,以黨舉官,則民務佼而不求用矣。  」

  亂主不察臣之功勞,譽眾者則賞之,不審其罪過,毀眾者則罰之。如此者,則邪臣無功而得賞,忠臣無罪而有罰。故功多而無賞,則臣不務盡力;行正而有罰,則賢聖無從竭能;行貨財而得爵祿,則污辱之人在官;寄託之人不肖而位尊,則民倍公法而趨有勢,如此,則愨愿之人失其職,而廉潔之吏失其治;故明法曰:「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譽為賞而以毀為罰也。」

  平吏之治官也,行法而無私,則姦臣不得其利焉,此姦臣之所務傷也。人主不參驗其罪過,以無實之言誅之,則姦臣不能無事貴重而求推譽,以避刑罰而受祿賞焉;故明法曰:「喜賞惡罰之人,離公道而行私術矣。」

  姦臣之敗其主也,積漸積微,使主迷惑而不自知也;上則相為候望於主,下則買譽於民,譽其黨而使主尊之,毀不譽者而使主廢之;其所利害者,主聽而行之。如此,則群臣皆忘主而趨私佼矣。故明法曰:「比周以相為慝,是故忘主私佼以進其譽。」

  主無術數,則群臣易欺之,國無明法,則百姓輕為非,是故姦邪之人用國事,則群臣仰利害也;如此,則姦人為之視聽者多矣,雖有大義,主無從知之;故明法曰:「佼眾譽多,外內朋黨,雖有大姦,其蔽主多矣。」

  凡所謂忠臣者,務明法術,日夜佐主,明於度數之理以治天下者也。姦邪之臣,知法術明之必治也,治則姦臣困而法術之士顯;是故邪之所務事者,使法無明,主無悟,而己得所欲也,故方正之臣得用,則姦邪之臣困傷矣,是方正之與姦邪不兩進之勢也。姦邪在主之側者,不能勿惡也,惟惡之,則必候主閒而日夜危之,人主不察而用其言,則忠臣無罪而困死,姦臣無功而富貴,故明法曰:「忠臣死於非罪,而邪臣起於非功。」

  富貴尊顯,久有天下,人主莫不欲也。令行禁止,海內無敵,人主莫不欲也。蔽欺侵凌,人主莫不惡也,失天下,滅宗廟,人主莫不惡也。忠臣之欲明法術以致主之所欲而除主之所惡者,姦臣之擅主者,有以私危之,則忠臣無從進其公正之數矣。故明法曰:「所死者非罪,所起者非功,然則為人臣者重私而輕公矣。」

  亂主之行爵祿也,不以法令案功勞;其行刑罰也,不以法令案罪過,而聽重臣之所言;故臣欲有所賞,主為賞之;臣欲有所罰,主為罰之,廢其公法,專聽重臣,如此,故群臣皆務其黨,重臣而忘其主,趨重臣之門而不庭,故明法曰:「十至於私人之門,不一至於庭。

  」

  明主之治也,明於分職,而督其成事;勝其任者處官,不勝其任者廢免;故群臣皆竭能盡力以治其事。亂主則不然,故群臣處官位,受厚祿,莫務治國者,期於管國之重而擅其利,牧漁其民以富其家;故明法曰:「百慮其家,不一圖其國。」

  明主在上位,則竟內之眾盡力以奉其主,百官分職致治,以安國家。亂主則不然,雖有勇力之士,大臣私之,而非以奉其主也;雖有聖智之士,大臣私之,非以治其國也;故屬數雖眾,不得進也;百官雖具,不得制也;如此者,有人主之名而無其實;故明法曰:「屬數雖眾,非以尊君也。百官雖具,非以任國也,此之謂國無人。」

  明主者,使下盡力而守法分,故群臣務尊主而不敢顧其家,臣主之分明,上下之位審,故大臣各處其位而不敢相貴;亂主則不然,法制廢而不行,故群臣得務益其家,君臣無分,上下無別,故群臣得務相貴;如此者,非朝臣少也,眾不為用也;故明法曰:「國無人者,非朝臣衰也,家與家務相益,不務尊君也,大臣務相貴,而不任國也。」

  人主之張官置吏也,非徒尊其身,厚奉之而已也。使之奉主之法,行主之令,以治百姓,而誅盜賊也。是故其所任官者大,則爵尊而祿厚;其所任官者小,則爵卑而祿薄;爵祿者,人主之所以使吏治官也;亂主之治也,處尊位,受厚祿,養所與佼,而不以官為務,如此者,則官失其能矣;故明法曰:「小臣持祿養佼,不以官為事,故官失職。」

  明主之擇賢人也,言勇者試之以軍,言智者試之以官,試於軍而有功者則舉之,試於官而事治者則用之;故以戰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職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見也,如白黑之分。亂主則不然,聽言而不試,故妄言者得用,任人而不官,故不肖者不困;故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實,以官任其身而課其功,專任法不自舉焉;故明法曰:

  「先王之治國也,使法擇人,不自舉也。」

  凡所謂功者,安主上利萬民者也;夫破軍殺將,戰勝攻取,使主無危亡之憂,而百姓無死虜之患,此軍士之所以為功者也。奉主法,治竟內,使強不凌弱,眾不暴寡,萬民驩盡其力而奉養其主,此吏之所以為功也。匡主之過,救主之失,明理義以道其主,主無邪僻之行,蔽欺之患,此臣之所以為功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職而課功勞,有功者賞,亂法者誅,誅賞之所加,各得其宜,而主不自與焉;故明法曰:「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明主之治也,審是非,察事情,以度量案之,合於法則行,不合於法則止;功充其言則賞,不充其言則誅;故言智能者,必有見功而後舉之;言惡敗者,必有見過而後廢之;如此,則士上通而莫之能妒,不肖者困廢而莫之能舉;故明法曰:「能不可蔽,而敗不可飾也。

  」

  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立民所惡,以禁其邪,故為刑罰以畏之。故案其功而行賞,案其罪而行罰;如此,則群臣之舉無功者不敢進也,毀無罪者不能退也,故明法曰:「譽者不能進,而誹者不能退也。」  制群臣,擅生殺,主之分也。縣令仰制,臣之分也。威勢尊顯,主之分也。卑賤畏敬,臣之分也。令行禁止,主之分也。奉法聽從,臣之分也。故君臣相與,高下之處也。如天之與地也,其分晝之不同也,如白之與黑也。故君臣之閒明別,則主尊臣卑,如此,則下之從上也,如響之應聲;臣之法主也,如景之隨形;故上令而下應,主行而臣從,以令則行,以禁則止,以求則得,此之謂易治;故明法曰:「君臣之閒,明別則易治。」

  明主操術任臣下,使群臣效其智能,進其長技,故智者效其計,能者進其功,以前言督後事,所效當則賞之,不當則誅之。張官任吏治民,案法試課成功,守法而法之,身無煩勞而分職,故明法曰:「主雖不身下為,而守法為之可也。」

臣 乘 馬 第 六 十 八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乘馬?」管子對曰:「國無儲,在令。」  桓公曰:「何謂國無儲,在令?」管子對曰:「一農之量,壤百畝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內。」桓公曰:「何謂春事二十五日之內?」管子對曰:「日至六十日而陽凍釋,七十日而陰凍釋,陰凍釋而●稷,百日不●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內耳也;今君立扶臺,五衢之眾皆作,君過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則五衢之內阻棄之地也。起一人之繇,百畝不舉。起十人之繇,千畝不舉。起百人之繇,萬畝不舉。起千人之繇,十萬畝不舉。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無止,此之謂穀地數亡;穀失於時,君之衡藉而無止,民食什伍之穀,則君已藉九矣。有衡求幣焉,此盜暴之所以起,刑罰之所以眾也,隨之以暴,謂之內戰。」桓公曰:「善哉!  」「筴乘馬之數求盡也,彼王者不奪民時,故五穀興豐,五穀興豐,則士輕祿,民簡賞。彼善為國者,使農夫寒耕暑耘,力歸於上;女勤於纖微,而織歸於府者;非怨民心,傷民意,高下之筴,不得不然之理也。」桓公曰:「為之柰何?」管子曰:「虞國得筴乘馬之數矣。

  」桓公曰:「何謂筴乘馬之數?」管子曰:「百畝之夫予之筴,率二十七日為子之春事,資子之幣,春秋子穀大登,國穀之重去分,謂農夫曰:「幣之在子者,以為穀而廩之州里。」國穀之分在上,國穀之重再十倍,謂遠近之縣里邑百官皆當奉器械備,曰:「國無幣,以穀準幣,國穀之●,一切什九。」還穀而應穀,國器皆資,無藉於民。此有虞之筴乘馬也。」
乘 馬 數 第 六 十 九
  桓公問管子曰:「有虞筴乘馬已行矣,吾欲立筴乘馬。為之柰何?」管子對曰:「戰國修其城池之功,故其國常失其地用,王國則以時行也。」桓公曰:「何謂以時行?」管子對曰:「出準之令,守地用,人筴,故開闔皆在上,無求於民。霸國守分,上分下游於分之閒而用足。王國守始,國用一不足,則加一焉。國用二不足,則加二焉。國用三不足,則加三焉。國用四不足,則加四焉。國用五不足,則加五焉。國用六不足,則加六焉。國用七不足,則加七焉。國用八不足,則加八焉。國用九不足,則加九焉。國用十不足,則加十焉。人君之守高下,歲藏三分,十年則必有三年之餘;若歲凶旱水泆,民失本,則修宮室臺榭,以前無狗、後無彘者為庸;故修宮室臺榭,非麗其樂也,以平國筴也;今至於其亡筴乘馬之君,春秋冬夏,不知時終始;作功起眾,立宮室臺榭,民失其本事,君不知其失諸春筴,又失諸夏秋之筴數也,民無●賣子數矣;猛毅之人淫暴,貧病之民,乞請君行律度焉,則民被刑僇而不從於主上,此筴乘馬之數亡也。乘馬之準,與天下齊準,彼物輕則見泄,重則見射,此鬥國相泄,輕重之家相奪也;至於王國,則持流而止矣。」桓公曰:「何謂持流?」管子對曰:「有一人耕而五人食者,有一人耕而四人食者,有一人耕而三人食者,有一人耕而二人食者,此齊力而功地,田筴相圓,此國筴之時守也。君不守以筴,則民且守於上,此國筴流已。」桓公曰:「乘馬之數,盡於此乎?」管子對曰:「布織財物,皆立其貲,財物之貲,與幣高下,穀獨貴獨賤。」桓公曰:「何謂獨貴獨賤。」管子對曰:「穀重而萬物輕,穀輕而萬物重。」公曰:「賤筴乘馬之數柰何?」管子對曰:「郡縣上臾之壤,守之若干。閒壤,守之若干。下壤,守之若干;故相壤定籍,而民不移。振貧補不足,下樂上。故以上壤之滿,補下壤之眾,章四時,守諸開闔,民之不移也。如廢方於地此之謂筴乘馬之數也。
問乘馬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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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語 第 七 十 一
  桓公問管子曰:「事之至數可聞乎?」管子對曰:「何謂至數?

  」桓公曰:「秦奢教我曰:「帷蓋不修,衣服不眾,則女事不泰。俎豆之禮不致牲,諸侯太牢,大夫少牢,不若此,則六畜不育。非高其臺榭,美其宮室,則群材不散。」此言何如?」管子曰:「非數也。

  」桓公曰:「何謂非數?」管子對曰:「此定壤之數也,彼天子之制壤方千里,齊諸侯方百里,負海子七十里,男五十里,若胸臂之相使也;故准徐疾贏不足,雖在下也,不為君憂;彼壤狹而欲舉與大國爭者。農夫寒耕暑耘,力歸於上,女勤於緝績徽織,功歸於府者,非怨民心,傷民意也。非有積蓄,不可以用人;非有積財,無以勸下。秦奢之數,不可用於危隘之國。」桓公曰:「善。」

  桓公又問管子曰:「佚田謂寡人曰:「善者用非其有,使非其人,何不因諸侯權以制天下。」」管子對曰:「佚田之言非也,彼善為國者,壤辟舉,則民留處。倉廩實,則知禮節。且無委致圍,城脆致衝。夫不定內不可以持天下,佚田之言非也。」管子曰:「歲藏一,十年而十也。歲藏二,五年而十也。穀十而守五,綈素滿之,五在上,勝無義,練士勝敺眾,凡十勝者盡有之,故發如風雨,動如雷霆,獨出獨入,莫之能禁止,不待權輿,故佚田之言非也。」桓公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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