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
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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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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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震 | |
日期 | 1935年4月21日 |
發生時間 | 清晨6時2分16秒 |
震央 | 24.4°N 120.8°E 新竹州苗栗郡三叉庄(今苗栗縣三義鄉[1]) |
規模 | 芮氏規模7.1[1] |
深度 | 5公里[1] |
類型 | 逆斷層型地震 |
海嘯 | 無 |
餘震 | |
餘震 | 主震後30日間 |
次數 | 180次 |
破壞 | |
受影響地區 | 日治臺灣新竹州、臺中州 |
傷亡人數 | 3276人死亡[1] |
1935年新竹臺中地震發生於1935年(昭和10年)當地時間4月21日清晨6時2分16秒的大地震,因震央位於今天臺灣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水庫及關刀山一帶,又名關刀山地震、后里大地震、清水大地震或墩仔腳大地震,芮氏規模7.1,造成新竹州及台中州(約今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3,276人死亡,12,053人受傷,房屋全倒達17907戶,半倒則有36781戶,是臺灣有史以來傷亡最慘重的自然災害。之後台灣總督府設置「震災地復興委員會」(昭和10年4月29日,訓令第25號)推動災後復興事業,並陸續於新竹、大武、新港(成功)、宜蘭等地設立地震觀察站,以增強對地震的觀測與瞭解。
受災情況[編輯]
傷亡[編輯]
地震共造成3279人死亡,受傷者則有11976人,死傷者共計15255人。死者中,屬於內地人(日本本土人)者有8人,來自中華民國者有17人,其餘則皆為本島人。
州 | 郡/市 | 死亡人數 | 受傷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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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 | 新竹市 | 4 | 19 |
新竹郡 | - | 5 | |
中壢郡 | - | 3 | |
竹東郡 | 14 | 150 | |
竹南郡 | 328 | 1208 | |
苗栗郡 | 794 | 2555 | |
大湖郡 | 229 | 656 | |
合計 | 1369 | 4596 | |
台中州 | 台中市 | 20 | 40 |
大屯郡 | - | 2 | |
東勢郡 | 28 | 250 | |
豐原郡 | 1494 | 5913 | |
大甲郡 | 386 | 1206 | |
彰化郡 | - | 5 | |
合計 | 1910 | 7380 | |
總計 | 3279 | 11976 |
建築受損[編輯]
災後針對「家屋」受損的統計顯示地震共造成住家全壞17,927戶、半壞11,446戶、大破9,836戶、小破15,583戶。合計受害共54,792戶。非住家方面則有6,893棟損壞。至於公共建物如學校與廟宇、公司等,則有共153棟全壞、64棟半壞。其中含學校25棟全壞、10棟半壞;街庄役場也有6棟全壞。
工商業損失[編輯]
商家方面,新竹州各地損失共計約1,316,362圓、台中州約63,478圓。製帽業在新竹州的損失約40,566圓、在台中州約15,680圓。茶業方面,包括品質下降在內,共損失約783,425圓。蠶業損失則包括蠶室約33,965圓與蠶具約19,125圓。製糖業損失換算金額約270,000圓。此外,產業組合、礦產、保險會社等部門也有所損失。
交通[編輯]
縱貫線與台中線的鐵路線、橋梁與隧道皆有損壞,並導致列車停駛。其中包括后里與大安間的隧道崩塌、大甲溪橋破損等。縱貫道路約有10處損壞,損失金額估計1,495圓;同時橋梁13處受損,估計損失13,599圓。
救災[編輯]
總督府、台灣各地的衛生機關,以及陸軍、海軍皆投入震災救護,同時軍方也受命執行飛行偵察。一些公私立團體,如赤十字社的本部與台灣支部等,也在震災後成立救護班。另外,還有地方上消防組、壯丁團、保甲、青年團、在鄉軍人、方面委員等參與救難。
捐款[編輯]
至1936年3月31日止,賑災所收受的義捐金含利息共有1,747,821.2圓。其中包括台灣島內機構,以及來自滿洲國、中華民國、南洋、印度、歐洲、北美、南美等國外地區;和來自日本本土各地的援助,其中東京府共捐有539,885.38圓。
餘震[編輯]
主震後30日間之餘震計180次,有感餘震計65次。
- 4月21日午前6時26分,中港溪中游三灣附近
- 5月5日午前7時2分,後龍溪中游公館附近
- 5月30日午前3時43分,大肚溪中游
- 6月7日午前10時51分,梧棲附近
- 7月17日午前0時19分,發生於竹南、苗栗後龍溪河口附近,苪氏規模6.0,除苗栗郡罹難12人、受傷170人及竹南郡罹難32人、受傷222人外,其他地區並未發生傷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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