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衣節
寒衣節,又稱祭祖節、十月朝、過十月一,是中國傳統節日,為每年的農曆十月初一,是民間祭祖的日子,並且燒化紙做的衣服,或者印有衣服圖樣的紙錢。該習俗相傳與傳說的孟姜女不遠千里,為夫婿送棉衣有關。
百姓闻此深受感动,以后每到十月初一这天,便焚化寒衣,代孟姜女寄送给亡夫,从而逐渐形成了追悼亡灵的寒衣节。
不过这种观点只能停留在推论上,因为有关民间于十月初一“烧献冥衣靴鞋席帽衣段”的记载,直到宋代才出现于文人的风土记述中,如果说寒衣节是先秦时就形成的,那就很难对这么长一段时间内的记录空白作出合理解释。所以,也有人推断寒衣节俗的形成不会早于宋代。
秦正建亥,既保留了自己的民俗传统,又表示自己是顺应天命代周而立。秦朝虽短命而亡,但有着悠久传统的岁首习俗并没有消亡,不仅汉武帝定历之前,汉朝数代沿用秦历,即使改历之后,民间仍以秦岁首为节日,并有“十月朝”与“十月朔”等节俗名称,这是十月初一为岁首的遗迹。
直到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还有这样的记载:“十月朔日,家家为黍臛,俗谓之秦岁首。”从表面上看,寒衣节出现较晚,似与岁首习俗毫无干系,其实它的悼亡主题既源于古代十月的年节祭祖礼,也是古人视十月为“正阴之月”观念的一种延续,在阴气正甚时祭祀亡灵,可谓合乎时宜。
《月令》、 《四民月令》就记述了不少十月立冬时节整饬丧纪、检查棺椁丘垅形制以及抚慰亡灵的顺应阴气的时令做法,以人文秩序适应自然秩序。在冬寒到来的时节,人们在人室加衣避寒的时候,自然会联想到暴露在郊野的亡灵,特别是自己的祖灵。因此,帮助亡人度寒便成为生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晋南地区 送寒衣时,讲究在五色纸里夹裹一些棉花,说是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晋北地区 晋北地区 送寒衣时,要将五色纸分别做成衣、帽、鞋、被种种式样。甚至还要制作一套纸房舍,瓦柱分明,门窗俱备。这些纸制工艺品除体积缩小之外,看上去比真房院还要 精致漂亮。凡属送给死者的衣物、冥钞诸物,都必须烧焚,只有烧的干干净净,这些阳世的纸张,才能转化为阴曹地府的绸缎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银铜钱。只要有一点没有烧尽,就前功尽弃、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烧寒衣,要特别认真细致。这种行动虽然看来好笑,却也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崇敬,属于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雁北地区 雁北许多地方及晋中的平遥等县,傍晚妇女要在门外放声大哭。临县旧日传有一诗:“粘纸成衣费剪裁,凌晨烧去化灰埃。御寒泉台果否用?但闻悲声顺耳来!”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对其传说效应提出了质疑。儿女们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满之年的十月初一日换穿常服。
“(十月)朔日,剪楮为寒衣焚墓,为寒衣节。”——河北《万全县志》,清道光十四年增刻乾隆十年本。
“十月朔,俗称十月朝。人无贫寒,皆祭其先,多烧冥衣之属,谓之烧衣节。”——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
“(十月)初一日,谓之鬼节,各家祭扫祖茔,并以五色纸剪制衣裤,用纸袱盛之,上书祖先名号,下书年月日、后裔某某谨奉,照式制若干份,焚于墓前,或焚于在门前,取其子孙为先祖添衣之意。”——河北《张北县志》,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城市内外,于九月下旬,即买冥衣靴鞋席帽衣缎,以备十月朔日献烧。”——孟元老《东京梦化录》
“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于缄书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清潘荣《帝京岁时纪胜》
“农历十月初一为寒衣节。旧时,祭墓、烧纸钱和纸衣(彩纸剪成),表示给亡者送衣物、钱币。今民间仍上坟烧纸。”——引自河北《河间县志》[3]
十月一日,為送寒衣節。這一天,特別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謂之送寒衣。與春季的清明節,秋季的中元節,並稱為一年之中的三大“鬼節”。
民 間傳說,孟姜女新婚燕爾,丈夫就被抓去服謠役,修築萬里長城。秋去冬來,孟姜女千里迢迢,曆盡艱辛,為丈夫送衣禦寒。誰知丈夫卻屈死在工地,還被埋在城墻 之下。孟姜女悲痛欲絕,指天哀號呼喊,感動了上天,哭倒了長城,找到了丈夫屍體,用帶來的棉衣重新粧殮安葬。由此而產生了“送寒衣節”。
春夏秋冬往復迴圈,十月為孟冬。十月一日是進入寒冬季節的第一天。由生者的禦寒加衣,想到死者的防冷需要。
晉南地區送寒衣時,講究在五色紙裏夾裹一些棉花,說是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
晉北地區送寒衣時,要將五色紙分別做成衣、帽、鞋、被種種式樣。甚至還要製作一套紙房舍,瓦柱分明,門窗俱備。這些紙制工藝品除體積縮小之外,看上去比真房院還要精緻漂亮。
凡 屬送給死者的衣物、冥鈔諸物,都必須燒焚,只有燒的乾乾淨淨,這些陽世的紙張,才能轉化為陰曹地府的綢緞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銀銅錢。只要有一點沒有燒盡, 就前功盡棄、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燒寒衣,要特別認真細緻。這種行動雖然看來好笑,卻也反映了生者對亡人的哀思與崇敬,屬於一種精神上的寄託。
民間送寒衣時,還講究在十字路口焚燒一些五色紙,象徵布帛類。用意是救濟那些無人祭祖的絕戶孤魂,以免給親人送去的過冬用物被他們搶去。
焚 燒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墳前進行,講究在太陽出山前上墳。有的地方習慣在門前焚燒祭物。雁北許多地方及晉中的平遙等縣,傍晚婦女要在門外放聲大哭。臨縣舊 日傳有一詩:“粘紙成衣費剪裁,淩晨燒去化灰埃。禦寒泉臺果否用?但聞悲聲順耳來!”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對其傳說效應提出了質疑。
兒女們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滿之年的十月初一日換穿常服。
先人的遷墳合葬等儀式,民間也總是習慣在十月一日進行。
民 間在十月一日,不僅要為亡人送寒衣過冬,就是生者也要進行一些象徵過冬的傳統活動。婦女們要在這一天將做好的棉衣拿出來,讓兒女、丈夫換季。如果此時天氣 仍然暖和,不適宜穿棉,也要督促兒女、丈夫試穿一下,圖個吉利。男人們則習慣在這一天整理火爐、煙筒。安裝完畢後,還要試著生一下火,以保證天寒時順利取 暖。
十月一日,婦女忌出行。民間改善生活,山區興吃蕎面、莜面。
本欄目內容摘自《山西民俗》與《山西民俗大觀》
太原道
源于秦朝孟姜女哭长城
“寒衣节”与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图册
民间传说谓寒衣节源起于秦朝:民妇孟姜女的丈夫杞梁应官府征役去修筑长城,孟姜女在十月初一这天启程,给远在千里外的丈夫去送衣御寒。如流传在甘肃河西一带的《孟姜女宝卷》中,就有这样的唱词:“十月里,十月一,麻腐包子送寒衣;走了一里又一里,我的郎君在哪里?”俟她来到筑城工地,获知丈夫已劳累而死并被埋进长城脚下后,号咷痛哭,竟使长城城墙坍倒,使她得以收葬丈夫尸骨,然后投海自尽。百姓闻此深受感动,以后每到十月初一这天,便焚化寒衣,代孟姜女寄送给亡夫,从而逐渐形成了追悼亡灵的寒衣节。
源于先秦迎冬礼仪
又有人认为寒衣节是从先秦的迎冬礼仪脱胎而成。据《礼记·月令》记,农历十月是立冬的月份。这一天,天子率三公九卿到北郊举行迎冬礼,礼毕返回,要奖赏为国捐躯者,并抚恤他们的妻子儿女。已经死去的人怎么受赏呢?为他们“送寒衣”当是题中应有之义,上行下效,遂相沿成习。不过这种观点只能停留在推论上,因为有关民间于十月初一“烧献冥衣靴鞋席帽衣段”的记载,直到宋代才出现于文人的风土记述中,如果说寒衣节是先秦时就形成的,那就很难对这么长一段时间内的记录空白作出合理解释。所以,也有人推断寒衣节俗的形成不会早于宋代。
源于秦朝正月初一
还有人认为,寒衣节的原型就是秦朝的正月初一。秦崛起西北地区,属于羌戎民族。以十月 为岁首是古代羌戎部族的旧俗,秦人沿袭这一传统,在统一全国后,依然以十月为岁首(即以亥月为一年之始,此月相当于夏历十月),这正合乎三代以来岁首依次 后移的惯例,即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及周正建子的更迭旧制。秦正建亥,既保留了自己的民俗传统,又表示自己是顺应天命代周而立。秦朝虽短命而亡,但有着悠久传统的岁首习俗并没有消亡,不仅汉武帝定历之前,汉朝数代沿用秦历,即使改历之后,民间仍以秦岁首为节日,并有“十月朝”与“十月朔”等节俗名称,这是十月初一为岁首的遗迹。
直到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还有这样的记载:“十月朔日,家家为黍臛,俗谓之秦岁首。”从表面上看,寒衣节出现较晚,似与岁首习俗毫无干系,其实它的悼亡主题既源于古代十月的年节祭祖礼,也是古人视十月为“正阴之月”观念的一种延续,在阴气正甚时祭祀亡灵,可谓合乎时宜。
《月令》、 《四民月令》就记述了不少十月立冬时节整饬丧纪、检查棺椁丘垅形制以及抚慰亡灵的顺应阴气的时令做法,以人文秩序适应自然秩序。在冬寒到来的时节,人们在人室加衣避寒的时候,自然会联想到暴露在郊野的亡灵,特别是自己的祖灵。因此,帮助亡人度寒便成为生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源于纪念汉高祖
此外,在唐代敦煌的十月初一节俗传说中,尚有纪念汉高祖刘邦的讲法:“十月晓,又日星,何谓?昔汉高祖十月一日入秦,故作一日节。”(斯五七五五《杂抄》)因为是一千多年以前的资料,也许比后人的传说或推论又接近历史原貌一步,可惜没能提供更多的信息,特别是当时人是如何过此节日的详细描述。[1]为亡人送冬衣
民间送寒衣时,还讲究在十字路口焚烧一些五色纸,象征布帛类。用意是救济那些无人祭祖的绝 户孤魂,以免给亲人送去的过冬用物被他们抢去。焚烧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坟前进行,讲究在太阳出山前上坟。有的地方习惯在门前焚烧祭物。先人的迁坟合葬等 仪式,民间也总是习惯在十月一日进行。晋南地区 送寒衣时,讲究在五色纸里夹裹一些棉花,说是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晋北地区 晋北地区 送寒衣时,要将五色纸分别做成衣、帽、鞋、被种种式样。甚至还要制作一套纸房舍,瓦柱分明,门窗俱备。这些纸制工艺品除体积缩小之外,看上去比真房院还要 精致漂亮。凡属送给死者的衣物、冥钞诸物,都必须烧焚,只有烧的干干净净,这些阳世的纸张,才能转化为阴曹地府的绸缎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银铜钱。只要有一点没有烧尽,就前功尽弃、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烧寒衣,要特别认真细致。这种行动虽然看来好笑,却也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崇敬,属于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雁北地区 雁北许多地方及晋中的平遥等县,傍晚妇女要在门外放声大哭。临县旧日传有一诗:“粘纸成衣费剪裁,凌晨烧去化灰埃。御寒泉台果否用?但闻悲声顺耳来!”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对其传说效应提出了质疑。儿女们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满之年的十月初一日换穿常服。
生者习俗
民间在十月一日,不仅要为亡人送寒衣过冬,就是生者也要进行一些象征过冬的传统活动。妇女们要 在这一天将做好的棉衣拿出来,让儿女、丈夫换季。如果此时天气仍然暖和,不适宜穿棉,也要督促儿女、丈夫试穿一下,图个吉利。男人们则习惯在这一天整理火 炉、烟筒。安装完毕后,还要试着生一下火,以保证天寒时顺利取暖。十月一日,妇女忌出行。民间改善生活,山区兴吃荞面、莜面。[2]“(十月)朔日,剪楮为寒衣焚墓,为寒衣节。”——河北《万全县志》,清道光十四年增刻乾隆十年本。
“十月朔,俗称十月朝。人无贫寒,皆祭其先,多烧冥衣之属,谓之烧衣节。”——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
“(十月)初一日,谓之鬼节,各家祭扫祖茔,并以五色纸剪制衣裤,用纸袱盛之,上书祖先名号,下书年月日、后裔某某谨奉,照式制若干份,焚于墓前,或焚于在门前,取其子孙为先祖添衣之意。”——河北《张北县志》,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城市内外,于九月下旬,即买冥衣靴鞋席帽衣缎,以备十月朔日献烧。”——孟元老《东京梦化录》
“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于缄书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清潘荣《帝京岁时纪胜》
“农历十月初一为寒衣节。旧时,祭墓、烧纸钱和纸衣(彩纸剪成),表示给亡者送衣物、钱币。今民间仍上坟烧纸。”——引自河北《河间县志》[3]
送寒衣節
十月一日,為送寒衣節。這一天,特別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謂之送寒衣。與春季的清明節,秋季的中元節,並稱為一年之中的三大“鬼節”。
民 間傳說,孟姜女新婚燕爾,丈夫就被抓去服謠役,修築萬里長城。秋去冬來,孟姜女千里迢迢,曆盡艱辛,為丈夫送衣禦寒。誰知丈夫卻屈死在工地,還被埋在城墻 之下。孟姜女悲痛欲絕,指天哀號呼喊,感動了上天,哭倒了長城,找到了丈夫屍體,用帶來的棉衣重新粧殮安葬。由此而產生了“送寒衣節”。
春夏秋冬往復迴圈,十月為孟冬。十月一日是進入寒冬季節的第一天。由生者的禦寒加衣,想到死者的防冷需要。
晉南地區送寒衣時,講究在五色紙裏夾裹一些棉花,說是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
晉北地區送寒衣時,要將五色紙分別做成衣、帽、鞋、被種種式樣。甚至還要製作一套紙房舍,瓦柱分明,門窗俱備。這些紙制工藝品除體積縮小之外,看上去比真房院還要精緻漂亮。
凡 屬送給死者的衣物、冥鈔諸物,都必須燒焚,只有燒的乾乾淨淨,這些陽世的紙張,才能轉化為陰曹地府的綢緞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銀銅錢。只要有一點沒有燒盡, 就前功盡棄、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燒寒衣,要特別認真細緻。這種行動雖然看來好笑,卻也反映了生者對亡人的哀思與崇敬,屬於一種精神上的寄託。
民間送寒衣時,還講究在十字路口焚燒一些五色紙,象徵布帛類。用意是救濟那些無人祭祖的絕戶孤魂,以免給親人送去的過冬用物被他們搶去。
焚 燒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墳前進行,講究在太陽出山前上墳。有的地方習慣在門前焚燒祭物。雁北許多地方及晉中的平遙等縣,傍晚婦女要在門外放聲大哭。臨縣舊 日傳有一詩:“粘紙成衣費剪裁,淩晨燒去化灰埃。禦寒泉臺果否用?但聞悲聲順耳來!”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對其傳說效應提出了質疑。
兒女們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滿之年的十月初一日換穿常服。
先人的遷墳合葬等儀式,民間也總是習慣在十月一日進行。
民 間在十月一日,不僅要為亡人送寒衣過冬,就是生者也要進行一些象徵過冬的傳統活動。婦女們要在這一天將做好的棉衣拿出來,讓兒女、丈夫換季。如果此時天氣 仍然暖和,不適宜穿棉,也要督促兒女、丈夫試穿一下,圖個吉利。男人們則習慣在這一天整理火爐、煙筒。安裝完畢後,還要試著生一下火,以保證天寒時順利取 暖。
十月一日,婦女忌出行。民間改善生活,山區興吃蕎面、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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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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