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雅克·盧梭[編輯]
讓-雅克·盧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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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家 啟蒙運動 (現代哲學) | |
出生 | 1712年6月28日 瑞士日內瓦 |
逝世 | 1778年7月2日(66歲) 法國埃爾芒翁維爾 |
學派 | 社會契約論 |
主要領域 | 政治哲學、音樂、教育、文學 |
著名思想 | 公共意志、自尊、性本善 |
讓-雅克·盧梭(法語: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是啟蒙時代瑞士裔的法國思想家、哲學家、政治理論家和作曲家,與伏爾泰、孟德斯鳩合稱「法蘭西啟蒙運動三劍俠」。
盧梭其著的論文《科學和藝術的進步對改良風俗是否有益》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確定他在哲學史上的地位;他的《社會契約論》的人民主權及民主政治哲學思想深刻影響了啟蒙運動、法國大革命和現代政治、哲學和教育思想[1]。他認為私人財產是傳統的,也是公民社會的開始。
盧梭的小說《愛彌兒》是全人公民教育的論文,其言情小說《新愛洛伊斯》對前浪漫時期(pre-romanticism)[2]及浪漫主義時小說的發展非常重要[3]。盧梭的自傳體寫作《懺悔錄》開始了現在的自傳,其文章《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說明了十八世紀一個稱為「感性時代」(Age of Sensibility)的運動,其特徵是更加註重主體性及自我反省,這也影響現代的寫作。
盧梭是成功的作曲家,寫了七部歌劇以及其他型式的作品,也是音樂理論家。他的作品融合了後巴洛克時期及古典的風格,和克里斯托夫·維利巴爾德·格魯克及卡爾·飛利浦·愛馬努埃爾·巴哈屬於同一時期。他作品中著名的有單幕的歌劇《Le devin du village》,其中包括二重唱《Non, Colette n'est point trompeuse》,後來被貝多芬改編為獨立的曲目[4]。
生平[編輯]
童年[編輯]
盧梭出生在日內瓦,當時是一個城市邦,是舊瑞士邦聯的一個新教地區。自1536年起,日內瓦屬於加爾文主義的休京諾派。盧梭以前五代的祖先Didier是書商,因印製了新教的書籍,逃避天主教的迫害,在1549年來到日內瓦,並且成為酒商[5]。
盧梭的家庭是日內瓦有投票權的中產階級,盧梭以他的家庭為傲,他一生當中,通常以以下的方式簽名「讓-雅克·盧梭,日內瓦公民」(Jean Jacques Rousseau, Citizen of Geneva)[6]。
盧梭的家族後來以製表業為主,父親以撒·盧梭和他的祖父、父親及兄弟都投身於製表業,不過中間一度以教授舞蹈為主[5]。
盧梭的母親蘇珊娜·貝爾納·盧梭(Suzanne Bernard Rousseau)出身於上流社會,由叔叔山繆·貝爾納撫養長大,山繆·貝爾納是新教的牧師,在蘇珊娜的父親在1695年過世後,雅山繆照顧貝爾納長大[5]。蘇珊娜在31歲嫁以撒·盧梭,而以撒的姊妹在八年前和蘇珊娜的兄弟結婚,在婚前以撒的姊妹就已懷孕,因此受到教廷的批評。盧梭在幼年時就被灌輸有關他家中成年人情形的童話故事,年輕戀人的愛受到族長的反對,而後來顯出了他們的忠貞,最後愛情克服了一刻,他們的婚姻結合了二個家庭。盧梭從來不知道真相[5]。
盧梭出生於1712年的6月28日,後來他寫道:「我出生時幾近死亡,很少人認為有希望把我救活。」[5]。盧梭在1712年7月4日在天主教堂中受洗[5],他的母親在他出生後九天就因為產褥熱而過世,盧梭描述為:「我的第一個不幸。」[5]
巴黎與百科全書派人士交往[編輯]
應德尼·狄德羅之邀,盧梭為《百科全書》撰寫音樂方面的內容,在狄德羅的鼓勵下,1749年10月盧梭以論文《科學和藝術的進步對改良風俗是否有益》參加第戎學院徵文,獲得名次,這使其在法國名聲大振,隨後第戎學院再次徵文,盧梭再次以《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一文應徵,雖未入選,但確立了他的名聲[1]。
盧梭在巴黎時,也和戴萊斯·雷瓦索成為朋友,後來相愛,戴萊斯和盧梭生了小孩,但因為沒有結婚的緣故,盧梭建議「為了戴萊斯的名聲」,將小孩送到育幼院去。
與百科全書派交惡[編輯]
起初,法國啟蒙運動的自由主義作家中有幾位是盧梭的朋友,包括德尼·狄德羅和讓·達朗貝爾。但是他的思想與其他人出現嚴重的不合,盧梭反對伏爾泰在日內瓦建立一家劇院,指出劇院是傷風敗俗的學校,結果導致他和伏爾泰反目,成了終生的仇敵。此外,由於盧梭和百科全書派人士後來意見不合,使得《愛彌兒》一書出版,法國及整個歐洲掀起一片反盧梭浪潮,從此盧梭開始逃亡生活[1]。
盧梭的逃亡[編輯]
盧梭有意捍衛信仰,但他非常的沮喪。他一度有些希望,但他發現他的言論會受到番查。在被迫逃亡可能被捕的情形下,他靠著盧森堡公爵及狄康德親王的協助下,逃到了紐沙特,是瑞士的一個邦,且受普魯士的保護。他的保護者協助他的逃亡,讓他被禁的書以其他著作的名義,配上假的書名及封面,在法國出版。他在Môtiers城中尋得基思男爵的保護,他是腓特烈二世的地方代表,也是開明專制的擁護者。盧梭在Môtiers寫了科西嘉憲法。
在英國時(1765年)[編輯]
盧梭在Môtiers的住處在1765年9月6日被丟擲石頭,因此盧梭和休謨到英國避難,休謨在史丹佛郡的Wootton,朋友的鄉間別墅居住。盧梭和女友泰雷茲都不懂英文,也沒有結交朋友。盧梭的情緒不太穩定,心理健康大幅的下降,開始出現偏執的幻想,認為休謨和其他人反對他,休謨在給朋友的信中提及「他顯然是瘋了。」[7]。
在法國時(1767年)[編輯]
盧梭在1770年以前禁止進入法國,但他在1767年曾用假名進入法國。1768年時他和泰雷茲結婚,之前他一直稱泰雷茲為他的「管家」。泰雷茲不識字,但廚藝很好,這是他們共同的興趣之一。
1770年時盧梭和泰雷茲允許進入法國,但不允許出版著作。盧梭的《告解錄》是在他死後四年才部份出版。在他死後他的作品才陸續出版。
1772年時盧梭受邀為波蘭立陶宛的新憲法提供建議,因此他寫了《論波蘭政府》這也是他最後的政治作品。他在1776年完成了《對話錄》,開始寫作《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他除了寫作外,也複製音樂,研究植物學。
晚年[編輯]
哲學[編輯]
政治哲學[編輯]
盧梭是著名的啟蒙思想家、哲學家及教育學家,他思想是法國大革命中雅各賓派的旗幟和處於革命中各國資產階級的福音,其中『人民主權』的思想是他思想的精華和基本原則;《社會契約論》則是盧梭民主政治思想的集中表現。盧梭認為,人類最初處於原始的「自然狀態」,在這個時間,不存在私有制和不平等,私有制使人與人之間產生不平等,國家是因訂立契約而產生,人民是制訂契約的主體,由此他提出「人民主權」的思想,國家主權不能分割,也不能轉讓,一切人權的表現和運用必須表現人民的意志,法律是「公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能高於法律[1]。
在哲學領域,盧梭於18世紀50年代發表的兩篇論文,確定他在哲學史上的地位,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中,盧梭指出:「自然界中很少有不平等的現象,當今流行的不平等現象是人類在求生存和進步的過程中,人為逐漸衍生成的[1]。
教育哲學[編輯]
盧梭的教育哲學與政治哲學相繼融貫一體,《愛彌兒》里盧梭提出了三種教育,一種是自然的教育,一種是事物的教育,一種是人的教育。盧梭認為好的教育者必須要根據人的自然本性施加教育,力圖使這三種教育相對和諧而不相衝突。
社會契約論與法國大革命[編輯]
描述人和社會關係的《社會契約論》也許是盧梭最為人知的著作(盧梭本人最為欣賞的著作卻是《愛彌兒》),其中開頭寫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8]。這本書於1762年出版,當時無人問津,但後來成為了反映西方傳統政治思想的最有影響力的著作之一。與他早期作品相反,盧梭認為自然狀態是沒有法律和道德的獸性狀態,好人是因為社會的出現才有的。自然狀態下,常有個人能力無法應付的境況,必須通過與其他人的聯合才能生存,因而大家都願意聯合起來。[9]人們聯合在一起,以一個集體的形式而存在,這就形成了社會。社會的契約是人們對成員的社會地位的協議。
主要著作[編輯]
- 《論科學與藝術》(1749)
-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1755)
- 《新愛洛漪絲》(1761)
- 《社會契約論》(《民約論》)(1762)
- 《愛彌兒》(1762)
- 《山中書簡》(1763)
- 《懺悔錄》(1788)
- 《植物學通信》
- 《一個孤獨散步者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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